本院成立于1992年12月,是由个人投资建设、由政府部门(残联)扶持、监管的民营单位,法人代表:院长吴梅英,较为完备的设施设备,为各项康复医疗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。我们将认真履行“以民为本,为民解困,为民服务”的民政宗旨,做好为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做好服务的远大理想和长远目标,牢固树立以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”的服务宗旨,充分运用现代康复医学理念和技术,对残疾儿童进行检测评估、物理治疗、作业治疗、语言训练、针灸推拿... 详细介绍>>